广泽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3日

四川广泽置业有限公司拟于近期新开发位于绵阳市高新区虹阳街18号的项目,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相关开发手续的申报,为便于理解,以下暂简称“本项目”。

四川广泽置业有限公司为推进本项目开发建设,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融资和施工总承包的投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人范围

1.1建设地点:绵阳市高新区虹阳街18号

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106.87平方米,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以高层住宅配备部分商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802.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7397.82平方米,地下约8404.65平方米。上述数据最终以有效文件为准。

1.3 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7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 8月 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7月 21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4 招标人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融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保期的保修工作。

1.5 融资

1.5.1 融资金额:初步测算,本项目所需建设安装资金约1.2亿元。本次招标融资金额6400万元。

1.5.2 融资要求:所融资金必须合法,原则上由中标人以自有资金作为建设所需资金,或者由中标人自行向银行融资,坚决制止中标人违法违规融资,杜绝和严格禁止非法集资。

1.5.3融资期限的融资利率:不高于【12】%/年(含)

1.5.4融资期限:融资款使用期+还款期1年;

1.5.5融资款使用期:7个月

1.5.6还款期:5个月

1.5.7招标人自融资款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后的第8个月起,招标人分5次按月等额偿还融资本金,并同时按约定的利率结合偿还本金实际占用天数向中标人支付相应的利息。融资款使用期届满后的次日,招标人按约向中标人偿还支付第一期本金及相应利息,次月及后续月份对应日支付剩余4期的本金及相应利息,以此类推。

1.5.8融资款的担保措施:由四川东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四川广泽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提供100%的股权质押担保。

1.6 建设施工

1.6.1 本项目工程量应由招标人审核确定施工图、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在的具体事宜另行商议。

1.6.2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1.6.3其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

3.公司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管理制度以及质量管理体系。

4.外地企业需提供入川、入绵备案证书。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警告、罚款、暂停执业等处理处罚;未被认定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行为;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近一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

(二)业绩要求

近1年参选公司具有1个以上已签约、正在施工或已完成的房屋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筹措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

1.投标人报名须交纳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或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2.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18时止(北京时间)。

(四)本次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招标人公告方式及招标人文件获取

(一)公告方式:本次招标人以公告形式发布,在绵阳晚报刊登并在四川东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cdcjt.cn/)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6】日9:00至17:00时(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招标人文件领取地点)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中路209号东辰永兴国际销售中心

(四)经审查符合上述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后领取招标人文件。投标人一旦领取本招标人文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人文件的所有条件及规定。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执加盖企业鲜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鲜章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盖鲜章);

2.加盖企业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复印件盖鲜章);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

四、现场考察

本次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勘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09:30,地点为【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中路209号东辰永兴国际销售中心】。

(二)投标人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三)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人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评审当日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到场递交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放弃参与。

六、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2020】年【7】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中路209号东辰永兴国际销售中心

七、投标保证金及融资特别约定

(一)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招标人文件规定的数额和方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或保函。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融资款并开始计算资金占用费。中标后中标人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交付方式:从参选单位的账户转账至如下户名及账号

公司名称:四川广泽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支行

银行账号:23084141 0910 0132672

投标人将转账凭证或四川广泽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开具收据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转账时写明项目名称。

(二)未中选的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招标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中标人中选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提供给招标人的融资款,同时中标人应分批将剩余融资款转入上述招标人指定账户。

(四)招标人偿还中标人6400万元的融资本金及其利息,招标人提供如下的保障措施:由四川东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四川广泽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提供的100%的股权质押担保。

八、本次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特别说明

9.1 融资款

9.1.1在合作期间,招标人通过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设立资金共管账户,招标人投资开发本项目的资金以及中标人提供的融资款均进入共管账户,由中标人委派相应的出纳等财务人员,并对共管账户双U盾管理。融资款专款专用于四川广泽置业有限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

9.1.2双方共同管理共管账户,招标人融资期限为一年,从该融资款进入共管账户当天按照中标人的报价利率开始计息;

9.1.3 招标人自融资款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后的第8个月起,招标人分5次按月等额偿还融资本金,并按约定的利率结合偿还本金实际占用天数向中标人支付相应的利息。融资款使用期届满后的次日,招标人按约向中标人偿还支付第一期本金及相应利息,次月对应日支付剩余4期的本金及相应利息;若招标人逾期偿还融资款本金及利息的,自逾期之日,招标人应以欠付的融资本金及其利息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计算逾期支付融资款本息的违约金。

9.1.4本项目的销售回款、项目贷款等资金均应进入共管账户,共管账户资金的80%应优先用于向中标人偿还融资款本金及其利息、支付工程进度款;在招标人违约的情况下,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赔(补)偿金(具体赔偿标准另行协商)。

9.1.5  招标人还清融资款及其利息后,即刻解除账户共管。

9.2. 施工总承包的计价规则及付款方式

9.2.1  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9.2.2  付款周期

9.2.2.1 预付款: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可另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相关条款。

按形象节点付款,付款比例为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工程进度产值的75%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一次付款:承包人工程进度达到根据国家及绵阳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预售条件,在15日历天内支付。   

第二次及后续付款:承包人工程主体每完成7层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直至主体封顶;

9.2.2.2  砌筑阶段: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情况,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已完成产值的75%。具体为:每月20日前向招标人上报当月累计完成产值,招标人7日内审核完毕并经双方确认,于双方确认后15日内支付进度款;

9.2.2.3  装饰、安装阶段: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情况,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已完成产值的75%。具体为:每月20日前向招标人上报当月累计完成产值,招标人7日内审核完毕并经双方确认,于双方确认后15日内支付进度款;

9.2.2.4  中标人按要求完成竣工资料审核(除结算书、发包人完成的备案资料外),经招标人确认无误后,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原件一式四份,同时配合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并配合招标人顺利完成交房,招标人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85%,竣工结算完成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质保金两年后付清(其中第一年后付2%,第二年付1%。)

9.2.2.5  如招标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则根据欠付金额按年息12%向中标人计算支付违约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广泽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中路209号东辰永兴国际销售中心

联系人:蒋茂春  联系电话:1339849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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